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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5-11-17 11:10:04
2025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来源:财政部调研小组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综 述
2025年以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我国经济展现强大活力和韧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接续发力,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与其他政策协同,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更加注重提振消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上半年以旧换新相关品类合计带动销售额1.6万亿元;注重惠民生与促消费相结合,突出以就业带动增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是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稳步实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安排2025年中央本级科技经费支出3981.19亿元、较上年增长10%,进一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切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跨区域重大项目支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加快发展。有效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力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稳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等。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及时核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应急抢险救援及受灾群众救助。
四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最大力度下沉财力,健全分级保障责任体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地方财政总体运行平稳。落实落细一揽子化债政策,靠前使用化债额度,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快推进。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五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积极做好消费税、增值税等立法工作;优化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强化财会监督,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财政收入持续恢复,税收收入逐步回升。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6万亿元,同比下降0.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0.8个百分点。
一是税收收入逐步回升。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29万亿元,同比下降1.2%。从4月份起,月度税收收入连续3个月同比保持增长,其中,4月份增长1.9%,5月份增长0.6%,6月份增长1%。上半年,主要税种增长平稳,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2.8%、1.7%、8%;出口退税1.2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退1322亿元,有力支持外贸出口。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税收表现良好,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器材等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2.2%、9.2%、6.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3.8%,文化体育娱乐业税收收入增长8.6%。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增幅回落。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2.27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1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分别下降2.2%、3.7%。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8%,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收入增加带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1%,增幅比一季度回落4.5个百分点;罚没收入下降4.3%,降幅比一季度扩大2.9个百分点。
三是多数地区收入保持增长。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增长1.6%,其中,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分别增长1.3%、1.3%、2%、5.7%。31个省份中,27个省份实现增长。
(二)支出强度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万亿元,增长3.4%。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99万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万亿元,增长2.6%。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2%,教育支出增长5.9%,卫生健康支出增长4.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5%。
(三)加强预算执行,资金尽早到位、尽早见效。
及时批复下达预算,确保资金尽早到位、发挥效果。3月底前,完成中央部门预算批复。上半年,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9.29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9.8%,下达进度较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
二、促消费和扩投资协同发力,推动国内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内需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作用更好发挥。
(一)多措并举提振消费。
一是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规模比2024年翻了一番。在继续支持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四大领域的基础上,新增支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上半年,已累计预拨两批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20亿元,带动销售额超过1.6万亿元,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高于去年全年1.5个百分点。
二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扩大消费需求。突出以就业带动增收,提升消费能力。用足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提升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减轻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增强消费底气。
三是推动释放县域和农村消费潜力。2025年,中央财政共下达72.79亿元服务业发展资金。其中,安排44.79亿元支持河北、山西等27个省份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28亿元启动支持第二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20个试点城市,健全城乡流通网络,建设城市流通保供体系。上半年,县乡市场消费活力持续增强,县乡市场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8.9%。
(二)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带动引导作用。超长期特别国债4月份即启动发行,较2024年提前1个月,上半年已发行5550亿元,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42.7%,比去年同期快17.7个百分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4万亿元已于4月全部下达地方,上半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16万亿元,完成全年限额的49.1%,比去年同期快11个百分点。各地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上半年下达4601亿元,占全年预算的63%,重点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领域项目建设。
二是推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上半年,中央财政安排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2955.24亿元,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下达资金51.02亿元,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推动提升货物综合运输质量和服务效率;下达资金57.5亿元,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安排民航发展基金307.5亿元,用于支持民航机场建设、中小机场运营及支线航空补贴等。安排补助资金198.01亿元,支持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
三是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遴选支持东莞、烟台、无锡等26个城市,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引导地方打造一批“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重大示范性项目,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上半年,带动全国工业投资增长10.3%、制造业投资增长7.5%、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6%。
同时,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发行5000亿元特别国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注入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
(三)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一是有效发挥关税调控作用。自2025年1月1日起,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根据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与贸易伙伴共同实施降税。其中,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未来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接近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及时有力应对外部冲击,针对美加征关税,坚决对美实施关税反制,维护我方正当合法权益。参加中美经贸会谈,推动实现关税大幅降低和关税暂停安排展期,有力提振两国和全球市场预期信心。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通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开拓海外服务市场。深入实施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引导地方以重点外向型产业链为主线,实施一批示范性项目,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三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分配利润在2025—2028年期间新增的有效投资,按照投资额的10%(如协定税率低于10%,按照协定税率执行)抵免境外投资者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部分准予向后结转。
三、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
坚持把科技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统筹运用各种政策工具,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迈出稳健步伐。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坚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5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预算安排较上年增长12.1%。加大对科研院所和科研人才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引导鼓励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是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得到全力保障。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超前布局实施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保障已启动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需求,健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我国在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要成果。
三是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壮大。积极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配合完成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稳定支持国家科研机构基本运行、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承担国家科研任务。支持实施有关国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
四是引导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地方科技发展。持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科研人员享有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2025年安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60亿元,支持各地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完善区域创新布局,推动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
五是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有效运用。对相关中央部门和地方适宜采用合作创新的采购项目开展指导,用政府“下单”引导支持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创新产品实现“从0到1”的突破。
(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一是加力支持“卡脖子”问题。强化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资金保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是有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对新一批1200多家“小巨人”企业给予奖补,带动梯度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择优选取35个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三是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指导产业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创新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实施惠企助企政策,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一是聚焦重要领域,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等,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实施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三是聚焦成果转化,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34亿元,延长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促进企业购置新设备、应用新技术;实施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等“四技”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等,促进产学研一体发展。
四是聚焦引才用才,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特定区域实施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
五是聚焦融资发展,持续指导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力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发展。上半年,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支持2.2万户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约9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