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5-10-17 11:30:52
一、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方式】申报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模块进入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方式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申报流程: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模块进入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埴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相应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8,填写减税项目相应次。
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具体的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二、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申报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一“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模块进入申报、
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时,符合政策的条件的情况下,在第十三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优惠事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号)
三、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税务机关将自动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申报流程:1.经营所得报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先点击页面上方的“经营所得”,再点击左侧的“预缴纳税申报”,阅读页面中央弹窗内容后,点击“确定。勾选法人信息后,点击“修改”,页面将跳出弹窗,企业在此据实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注:在此填写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为累计数,以二季度申报期内申报为例,纳税人所填的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应当为1-6月的累计数,而非4-6月的合计数。
2.点击法定代表人姓名,在弹窗中查看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金额,则可以点击第十三条右侧的纸笔按钮填报减免事项
3.页面弹窗出现后,点击“减免事项”下方方框,并在下拉栏中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选择完毕后点击“减免性质”下方方框,选择后系统将自动带出减免税额。纳税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四、印花税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方式】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流程:1.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依次打开“我要办税”→“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选择“印花税”
2. 点击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选择税目“借款合同”,即可选择对应的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2022年第2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五、六税两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鲁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申报流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身体的税种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申报会自动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