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5〕32号文解析:2026年会计准则四大实质性变化

时间:2026-01-08 11:17:25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而言,解释19号解决了实务中长期存在的关于对赌协议、同控合并后续处理以及数字化支付的核算争议。以下是阿优科技为您梳理的核心变化与新旧准则对照。

一、 核心变化一:明确“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往往会获得卖方的“业绩承诺”或“或有事项补偿”。

  • 新规要求:确认时点:购买方在确认被补偿项目(如或有负债)的同一时间,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 。
  • 计量原则:必须与被补偿项目采用相同的基础计量。若被补偿项目按公允价值计量,补偿性资产也必须按公允价值计量 。科目设置:企业应当设置“补偿性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 。

二、 核心变化二:同控子公司处置,资本公积“锁死”

这是本次解释中最容易被误读的条款。

  • 旧实操误区: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时,习惯将当初合并时产生的“资本公积”余额转出,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以美化利润表。
  • 解释19号纠偏: 企业丧失控制权时,原合并日因投资成本与对价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
  • 合规红线:严禁通过处置同控子公司来释放存量资本公积以调节利润。

三、 核心变化三:电子支付结算的“提前终止确认”

针对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银企直连等电子支付系统结算大额负债的场景:

  • 新规突破:如果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且满足“无法撤回”、“无法支取现金”、“结算风险不重大”三个条件,可选择在实际结算日之前(即指令发出时)就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
  • 实操意义:解决了季末/年末最后一天“钱划出去了,对方没收到,账上负债还在”的尴尬,允许企业更早地进行债务出表。

四、 核心变化四: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的细化

针对带有“或有特征”(如利率随特定指标浮动)的金融资产,能否通过SPPI测试(即按摊余成本计量),新规给出了明确指引:

  • 新规明确:如果合同现金流量挂钩的指标与基本借贷风险(如信用风险)无关(例如挂钩碳减排量、股价等),原则上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特征 。例外豁免(显著差异测试):但是,如果该“或有特征”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与不包含该特征的合同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则依然可以通过SPPI测试,允许按摊余成本计量 。
  • 披露要求:企业必须在附注中定性描述该或有事项的性质,并定量披露合同现金流量可能发生的变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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